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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7-05-07 17:04:14 来源:未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妈姑矿区社区管理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阿西里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民营经济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规范管理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继续教育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是全面记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和核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的重要证件。因此应加强《登记证》的监管,认真做好证书登记、验证工作,杜绝继续教育证书登记中的不规范行为。
    一、《登记证》的办理和保管
    (一)《登记证》发放对象为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每人一册。证书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安排政工人员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原则上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或单位统一保管使用。
    (二)《登记证》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号并登记存档。
    (三)《登记证》的办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初次办证。初次办理《登记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赫章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办理登记表》,交本单位人事政工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并统一汇总,打印纸质一份(需拷盘)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任免专技管理股办理《登记证》。《登记证》基本情况栏需打印(手写无效),并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章,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加盖钢印后方为有效。
    2.遗失补办。《登记证》遗失需补办的,必须在《赫章报》(或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后,附上所登遗失声明的刊物,按初次办证的程序办理。
    3.《登记证》因已无可登记页、损坏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的。由个人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中需说明更换证书的原因)和所需更换的证书原件,由单位政工人员收齐相关材料后,按初次办证的程序办理。
    二、学时登记、验证及验证内容
    (一)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后,附有关佐证材料(接受继续教育的文件依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等情况,如:登记培训的,提供参加培训文件及能证明本人参加本次培训的依据)到本单位办理学时登记手续,单位政工人员核实无误,填写《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个人)》(附件2,需打印1份并拷盘),并将接受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除学时外)等情况分类登记在继续教育证书上,报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将上述登记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
    (二)学时验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时按《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要求计算后填写,由验证人签字后在验证部门处加盖县人社部门公章。
    (三)验证内容:继续教育项目、学时计算登记及相关佐证材料。对验证属实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证书上学时验证处签字盖章。对弄虚作假的,证书原始登记内容和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全部作废。
    (四)验证时间:2017年4月1日至30日对此前未进行登记学时的进行统一登记,此后涉及跨年的,不再进行登记。从今年起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每年开展一次,以当年安排验印时间为准,当年度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需按年及时进行登记。
    三、《登记证》学时使用
    《登记证》内所登记的学时需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任免专技管理股验证方为有效证书。验证合格的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聘任以及资格证书年审等的重要依据。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登记证》办理和学时验证地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任免专技管理股。
    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对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重要作用。各专业技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认真抓好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落实工作,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促进我县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协调地向前发展。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