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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释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途径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18-02-07 17:24:13 来源:未知
       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规定,经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标志。取得专业技术资格途径有三种:
       一是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目前职称考试的种类?
       目前职称考试按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包括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与职称有关的专项考试。
     (1)专业技术资格类目前实行以考代评的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和计算机软件等系列(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本省组织的还有从2007年起推行的建筑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2)职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质量专业、出版专业、国际商务、房地产经纪人、土地登记代理人等职业资格。
执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建造师(一级、二级)、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税务师、拍卖师、企业法律顾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师、假肢与矫形制作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业权评估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3)专项考试主要有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
       二是初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定时间(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是评审。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